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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最新通知!三年行动计划发布!
发布时间:2022-11-17 10: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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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雄安新区构建现代化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发布,跟随小编一起来看↓↓↓





河北雄安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雄安新区构建现代化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雄安就社领发〔2022〕1号


雄县、容城、安新县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雄安集团:


现将《河北雄安新区构建现代化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雄安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9日



河北雄安新区构建现代化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河北雄安新区就业促进“十四五”规划》《河北雄安新区“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要求,构建就业政策更加完善、就业服务系统更加优化、就业培训更加有力、就业保障更加充分的现代化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就业、创业、产业、物业相结合,建立城乡一体化、均等化的就业制度,强化培训服务,注重权益保障,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努力提高就业质量,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切实防范和有效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不断增强新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就业优先、政策协同。把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头等大事,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优先目标和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政策取向、聚力支持就业。
坚持扩容提质、优化结构。兼顾容量、质量与结构,抓主要矛盾,多措并举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更加重视日益凸显的结构性就业问题,聚焦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升,突出抓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推动形成劳动力市场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调控。既要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方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又要强化政府责任,优化整合各类资源,为促进就业提供强有力政策支持和基础性服务保障。
坚持聚焦重点、守住底线。紧盯就业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瞄准重点行业和重点群体,因企因人强化分类帮扶援助。聚焦雄安新区建设期间征迁群众的就业问题,制定精准有效的政策措施,提升农业转移劳动力就业能力。稳步推进传统产业从业人员就业安置,通过就业服务实现转岗再就业。
三、目标任务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十四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1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城乡区域就业机会差距逐步缩小,劳动力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劳动权益保障进一步加强,劳动者就业更加体面,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就业结构持续优化人力资源质量大幅提升、结构进一步优化,更加匹配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高技能人才总量稳步扩大,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3年。
——创业带动就业动能持续释放创业环境更加优化,政策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创新创业生态链进一步完善,创业载体空间布局更加合理,劳动者创业机会更多、渠道更广、领域更宽,更多人通过创业实现人生价值。
——风险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就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机制不断健全,失业人员保障范围有效扩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体得到及时帮扶,就业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就业服务更加优化。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均等化、专业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更加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效率更高。
四、重点工作
(一)实施就业扩容行动
1.坚持产业发展引导就业创业。健全宏观政策联动机制,推动产业、财税、金融、贸易等政策围绕稳定和促进就业综合发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形成良性循环生动局面。聚焦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大规模开发建设、高端高新产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建立信息对接交流机制,掌握建设项目和急需配套服务情况,鼓励新区重大投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吸纳更多当地劳动力,以建筑、绿化、养老、托育、家政、社区服务为重点,稳定开发建筑、社区服务等岗位,2022年征集3万余个就业岗位,2023-2025年征集就业岗位不少于10万余个。
2.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造“职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零工驿站”服务模式,支持灵活就业。建设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集招工候工、现场招聘、信息推介、人员匹配、技能培训、政策咨询、劳保维权于一体的免费公益性服务的“零工驿站”,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灵活就业。2022年认定3-5家“零工驿站”,给予每家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补贴资金。各片区管委会要挖掘整合社区、小区预留公服资源,探索为群众提供低成本创业空间,鼓励回迁居民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经济实体,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平台就业。
3.拓展现代农业就业空间。加快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围绕发展创意农业、认养农业、观光农业等新业态,培育文化创意、研发教育、休闲旅游等产业。精选存留民俗乡愁记忆载体,讲好雄安故事,2023年前在雄县、安新县塑造3个以上集乡愁文化、创意农业于一体的旅游目的地。促进科技兴农,建立农村经营主体集体经济组织与京津高校、研究院所的长效合作机制,培育示范一批具有多元优良性状的突破性生物新品种。
(二)实施创业扶持行动
1.加大创业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大创新创业用地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用于创新创业。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场地租金补贴等政策,增强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发挥社保数据的信用评价能效,积极推广“人社惠农贷”“社保创业贷款”等信贷服务模式,每年发放贷款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2.培育壮大创业群体鼓励引导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毕业学年及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鼓励安置人口自主创业,在新建成投入使用片区内打造就业创业园区,落实租金减免、税收优惠、小额贷款、创业补助等政策。“十四五”期间,新增参保创业主体5000户,带动就业岗位5万个
3.全面升级创业服务。把创业培训覆盖到创业全阶段,组织准备创业和创业初期的人员参加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创业(模拟)实训、企业经营发展等培训,提升参训人员的项目选择、市场评估、创业计划等能力,2022年组织开展创业培训不低于1000人次。加强创业培训后续跟踪指导服务,加强创业平台载体建设,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打造更多、更专业、更高水平的双创支撑平台,2025年之前,优化升级创业孵化基地5家。组织开展创业创新大赛,营造浓厚创业创新氛围。
(三)实施就业兜底帮扶行动
1.实施安置人口就业保障计划。对安置人口的劳动就业状况进行动态摸排,建立和完善安置人口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使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享受“一对一”岗位推荐服务,每人获得2个以上有针对性的岗位信息。构建覆盖全部安置劳动人口的贯穿终身、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供“菜单式”“订单式”培训,让有培训意愿的征迁群众至少掌握1-2门就业技能和2-3项使用技术。
2.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帮扶,健全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机制。强化岗位推送不断线、指导培训不断线、重点帮扶不断线、接续服务不断线就业服务。每年征集高质量就业见习岗位500个以上,组织岗位对接,鼓励有见习意愿的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农村特岗教师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有空编的县事业单位,可通过考核或考试方式直接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
3.大力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照“发现培育一批、发展提升一批、壮大升级一批”的思路,深入挖掘从业人员规模大、未固定品牌名称的劳务产品,引导形成劳务品牌;加强“三台鞋匠”“绿植师”等新区级劳务品牌技能人才培训,多形式开展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就业推荐活动,加强用工信息对接,促进当地劳动力就业增收;壮大升级省级劳务品牌,培育劳务品牌龙头企业,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劳务品牌新增带动就业人员每年增加5%或大于50人。强化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训,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地就近转移培训。
4.加强退役军人就业保障。科学制定安置计划,改进岗位安置办法,推进落实安置政策,规范接收安置程序。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实名台账,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就业服务功能,引导退役军人就业向城乡基层延伸,开展社区服务和返乡入乡就业服务。依托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退役军人服务站,全方位帮助退役军人实现就业。
5.用足用好就业创业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为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提供资金支持。将脱贫人口作为优先保障对象,稳定外出务工规模,每年不低于2000人。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动态调整机制,对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细化服务,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加强对就业帮扶效果的跟踪与评估,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月等各类帮扶活动,加强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2023-2025年延续实施专项岗位和辅助性岗位政策,着力解决重点人群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力争实现2万人就业。
(四)实施技术技能素质提升行动
1.加大京津冀优质资源引进力度。利用京津冀平台,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引进一批京津知名的高端培训机构参与新区高端技能培训,提升新区培训基础。推动京津雄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全部向三地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健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互认机制。积极推动建设技师学院、公共实训基地,构建以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的多元培训载体。依托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十四五”期间,建成1个国家级、2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新建3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2.开展新市民素质提升培训。用好雄安新区新市民读本,提供职业规划、道德礼仪、安全法纪、卫生健康等培训,加强技能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促进本地原住民向新市民转化,帮助其更好地融入未来新区城市发展,每年完成培训不低于1万人次。重点对18-35周岁劳动力进行网络教育、函授、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教育、学历提升和职业技能培训,为新区培养持有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技能人才,每年完成培训1000人。探索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逐步建立职业学校学习者的学习和职业实践经历信息库,为学习者转换学分、取得学历、终身学习和就业提供服务。
3.抓好重点群体技能培训。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重点加强征迁群众、高校毕业生、城镇青年、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脱贫人口、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技能培训,积极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大力开展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2022年完成5000人次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十四五”期间,组织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1万人次、社会性培训10万人次。
4.加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发挥企业的培训主体责任,支持企业创新培训形式,围绕操作规范、技能提升、安全管理等方面,自主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对于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大力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中级工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5000元/年,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6000元/年。配合旅游产品的提档升级和智慧旅游平台的搭建,开展文化旅游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注重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乡村振兴带头人培养。提升家政培训基础能力,到2025年培树1-2家特色鲜明、影响力大的雄安家政服务品牌,培育1家以上产教融合型家政服务企业。
5.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谋划、承办相关省级竞赛,并积极争取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落户新区。完善以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以行业、新区职业技能竞赛和企业岗位技能竞赛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通过以赛代训引领职业技能培训发展。积极参加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结合新区实际,每年举办不少于2场新区级职业技能大赛。
(五)实施就业服务效能优化行动
1.构建城乡一体化、均等化的全方位立体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打造新区、片区(县)、乡镇、社区(村)服务平台,在人口密集的自然村和社区设置就业服务工作站,健全“15分钟就业服务圈”,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地方标准体系和设施设备人员配置等指导性标准,统一公共就业服务视觉识别系统,统一核心业务流程和规范。支持民办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鼓励各类志愿组织提供灵活性就业服务。
2.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立统一管理的人力资源市场,贯通整合人才、劳动力、毕业生就业市场资源,提供多层次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实现不出片区即可办理相关事项。组织劳务企业入驻,引导建筑业企业和建筑产业工人就地、就近、就便进行双向选择,规范新区建筑劳务市场。加大入驻机构奖励扶持力度,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为新区其他用人企业提供人员招聘服务,按照实现成功就业人数发放补贴。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对标达标和参加等级评定,对入驻后评定为“5A”级、“4A”级的服务机构给予补助,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朝着高质量、多层次、全方位方向发展。
3.建立智能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依托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将新区失业登记人员、高校毕业生等人员纳入就业帮扶,实现更多应用场景,推进跨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加强各类数据资源的整合利用,为公共就业“大数据”应用提供实时、充足、准确的基础数据服务,实现公共就业服务智能化。推动有就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用人单位、公共就业服务三个端口互联互通,实现网上求职和岗位信息推介精准匹配、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数据实时更新和动态管理。
4.常态化搭建岗位对接平台。依托新区产业互联网平台,建立“职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信息沟通机制,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精准就业服务,满足新区企业用工和劳动力求职需求。确定一批带动就业能力强、用工规模大的重点企业,建立公共就业服务联系制度,设立就业服务专员,实施定点服务,通过专场招聘、劳务协作等多渠道帮助解决用工问题。每年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金秋招聘月”等活动不少于10场,帮助各类求职主体与用人单位实现精准对接。鼓励入驻人力资源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组织招聘会,给予一定的招聘会场地补贴。
(六)实施就业政策宣传行动
1.打造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平台。依托新区产业互联网平台、中国雄安官网、人民雄安网、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打造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服务平台,实现政策宣传形式多样化,确保各项政策宣讲传达到位,让新区群众充分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
2.推进政策清单化编印《就业创业政策读本》,为新区各级人社部门和企业单位提供工具用书,为企业和劳动者了解新区就业创业政策、开展就业创业活动、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提供帮助。把提升群众就业创业满意度和政策落实、服务落地贯彻到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全过程,全面公开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结合政策需要印发明白卡,及时更新内容,让群众指导就业服务政策有什么、去哪办、怎么办。
3.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引导。对暂无就业创业意愿的群众给予关注,定期回访,主动了解情况,分析原因,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合理的引导。特别是针对征迁群众,要将政策送到户、解释好,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切实解决征迁区域劳动力就业问题,确保就业形势稳定。
(七)实施劳动者权益保障行动
1.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加快社会保险扩面提质,解决选择性参保问题,提高劳动者参保率。加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力度,推动企业年金发展。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足额安排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用,将被征地群众纳入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建设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制度,切实保障新区建设者工伤保险权益。
2.加大根治欠薪工作力度。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完善欠薪治理目标考核制度,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追究恶意欠薪行为人刑事责任。加大信用监管力度,建立相关企业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对当事用人单位进行社会公布,加强失信联合惩戒。规范平台企业用工,明确平台企业劳动保护责任,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报酬权、休息权和职业安全。
3.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制度。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制度,以个人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灵活方式就业的劳动者,可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享受各项政策和服务,建立灵活就业岗位信息发布渠道。完善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引导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探索用工企业购买商业保险、保险公司适当让利的机制,鼓励用工企业以商业保险方式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人员提供多层次保障。
(八)实施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行动
1.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依托大数据等创新科技,聚集多方信息资源,开展分析应用,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提供支撑。逐步实现登记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享受扶持政策人员及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等核心数据统计报表的及时准确。
2.健全失业预警和失业监测机制。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立体化的就业失业监测网络,实现劳动力市场、企业用工主体和劳动者个体全覆盖。健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统计方法,提升数据质量和时效。完善企业规模裁员减员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定期开展风险评估,适时发布失业预警信息。推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失业风险预警制度。
3.全面加强风险应对。健全失业保险待遇确定办法和调整机制,实现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合理增长。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保生活基本功能作用,有效发挥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建立失业人员常态化帮扶机制,实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生活保障联动。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求职等社会救助范围。支持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对促进就业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和体现到促进就业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充分发挥雄安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职尽责,合力推进规划实施和促进就业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明确工作举措,确保各项规划任务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
落实投入责任,加大就业补助资金筹集力度,加大援企稳岗、鼓励就业创业、支持技能提升、保障基本生活等政策落实力度。健全就业领域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渠道,引导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在返乡入乡创业、技能培训、职业教育、就业服务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支持重大项目的实施,加大就业领域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投入。加大监管力度,健全资金监管长效机制。
(三)提升政策效果
完善政策宣传机制,开展政策推介解读,扩大政策覆盖面和知晓度,努力提高政策落实率。依托大数据比对主动识别政策对象,精准推送信息。及时总结推广政策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促进就业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鼓励探索创新

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规划重点任务,创新思路和形式,积极探索多种务实有效的实施方式和有用、管用的落实措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性成果。创新规划组织实施方式,针对重大任务,专题专项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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